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全省上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,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聚焦依法严惩、打“伞”破“网”、强基固本、宣传发动等关键环节,精准发力,攻坚克难,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,彰显了法治权威、扫出了朗朗乾坤,改善了政治生态、净化了党风政风,提升了治理水平、优化了营商环境,回应了群众关切、赢得了百姓信赖。今摘录出全省扫黑除恶十大亮点工作与大家一一分享。
为切实解决见“黑”不见“伞”突出问题,制定出台《省纪委省监委领导联系督导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度》《省纪委省监委领导集中督导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》,省纪委省监委领导每人负责联系督导一个地区和一个重点省直部门,通过采取督导调研、明察暗访、调度指导等方式,持续传导压力、压实责任。在2018年11月省纪委省监委领导带队组成11个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后,当月全省立案、查结涉黑涉恶腐败和“保护伞”问题数与前10个月总和相比,从96件、57件增加到176件、91件,分别增长83.3%、59.6%。为确保查处“保护伞”案件取得突破,制定印发《吉林省关于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问题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推进领导联点包案、督导督办、个案指导等工作制度落实,紧盯上级转办督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,强化直查直办。直接跟踪督办何昆霖、王文波、彭守春等涉黑案件,分别对三案涉“伞”人员长白山管委会安监局局长成荣江、长白山公安局池西分局政委张平,梅河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腾飞、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石,龙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主任崔宪等采取留置措施。截至3月25日,全省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、充当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、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529起,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0人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4人。